中國制度為什么行?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決定》,用“13個堅持”系統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,通過“13個堅持和完善”全面部署了推進制度建設的重大任務和舉措,既蘊含著深厚的制度自信,又富于強烈的改革創新精神。
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,是我們堅定道路自信、理論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據。新中國成立70年來,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“兩大奇跡”,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、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,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巨大生命力和強大優越性,是推動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。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,我國正處于“兩個一百年”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。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,就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14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,確保擁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“兩個一百年”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。
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。制度的執行力,是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,制度執行越有力,治理能力越有效。黨和國家各項事業是干出來的,有了制度要見諸行動,要以“釘釘子”的精神把“13個堅持和完善”的制度安排一項一項落到實處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,帶頭維護制度權威,做制度執行的表率,帶動全黨全社會增強制度自信,自覺尊崇制度、嚴格執行制度、堅決維護制度,確保四中全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。
監督制度體系、反腐敗體制機制是黨和國家制度體系、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方面。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旗幟鮮明、立場堅定,想問題、作決策、抓落實,都要自覺對標對表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、基本制度、重要制度,確保不出偏差。要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各項制度,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、行使權力,在制度執行上不做選擇、不搞變通。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、促進完善發展作用,構建全覆蓋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,用監督督促執行,用監督檢查執行效果,強化制度執行力,保障國家治理各項決策部署、政策措施貫徹落實,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切實得以堅持鞏固,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。